FEST VAINQUEUR就藝名使用專利上訴
FEST VAINQUEUR向東京裁判所控訴前事務所禁止他們使用樂團名稱權利,由於未能取得滿意結果,日後將再次上訴。
官方公告中,表示FEST VAINQUEUR與前事務所的合約已於7月13日正式解除,不過卻被前事務所要求HAL、GAKU、I’LL及HIRO四名成員一同活動時不能使用FEST VAINQUEUR的名義,而且在合約解除後亦不可以一同活動。當四人以違犯「獨占禁止法」及「職業選擇自由」等罪名控告前事務所,法院卻認為:「即使使用新藝名,對於一直以來的樂迷以及有可能成為樂迷的中心層(視覺系愛好者)而言,新藝名如果跟舊藝名有所指的話也能夠容易辨識,對活動進行的影響有限」,言詞間顯出對於藝人的藝名價值並不重視。亦因此,四人目前以至日後都不能以FEST VAINQUEUR的名義一同活動。目前樂團以FV名義繼續活動。
此外,前事務所要求四人賠償超過1,500萬日圓,但卻未有支付他們2019年1月後的個人活動薪酬。
四人在公告最後表明認為可以使用自己的藝名是非常重要的權利,亦指出很多藝人或團體無法使用自己的藝名卻只能忍氣吞聲。為此,他們將會繼續為了守護自己的應有權利,繼續跟律師一同全力戰鬥到底。並感謝較早前樂迷發起的網上聯署,聲援他們的上訴。
資料來源連結
REI LAW OFFICE:https://rei-law.com/press201911
VROCKHK
搜、文:異形